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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科技〔2026〕148号)要求,现将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1.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2.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7年度项目应于2028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满一年(2027年12月31日)之后,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申请结项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教科技〔2026〕111号)等有关财务、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

5.项目负责人须登录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6版),于2026年9月25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审核。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二、协同创新项目

1.校企协同项目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改革举措,对符合条件的、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择优纳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对本次获批认定的协同创新项目,各高校在高校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可视同为厅级纵向科研项目。

2.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的经费由校企双方根据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省财政不另拨专项经费。本次立项项目无需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后续结项程序。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强化已备案入库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和管理,推动产学研用实质性合作。

校内联系人:徐艳红,655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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