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拟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教授2024-2025学年科研工作量、博士2024-2025学年考核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按照《校内岗位绩效实施方案(修订稿)》《郑州师范学院学术论文著作发表负面期刊审查制度》校〔2021〕19号执行。
二、统计方式
(一)请教师个人自行登录云平台,填写并上传以下信息:
1.核对个人信息,如:工号、职称、学历、证件信息、联系方式等,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新。
2.主持的科研项目,如之前登记的项目已结项,请自行更改状态。审核自己的项目,如有重复登记,请修改。
3.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主编的专著、第一申请人受理或已授权的专利。
4.排名第一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只填报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其他地厅级奖不填。“国家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部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是指省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不包括教育厅、省市社科联等优秀成果奖。
5.请各位老师一定在附件信息中上传自己的科研成果电子扫描件材料。
(二)云平台登记注意事项:
1.“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zznu.rcloud.edu.cn,或从我校科研处网站链接登陆,未填报云平台数据者将影响本人科研奖励及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发放,请按要求认真填报。
2.研究报告填写“是否被采纳”时,凡没有省政府红头文,一律填“否”。
3.只登记我校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人为我校教师的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由第一人登记,并为每个参与者登记撰写字数与贡献率等,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登记。已经登记过的科研成果,切勿重复登记。
4.科研成果录入中“项目来源”栏是指著作、论文为何种项目成果。社科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理工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非立项研究”。如确为项目成果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对应选择,同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号等基本情况。
5.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认真核对老师们在云平台登记的信息,事关各学院工作量统计。
三、部门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上交材料:
本部门参照文件审核原件,并对比云平台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核对无误后机构审核通过。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各类成果复印件和各类汇总表(模版见附件1、2、3)、公示情况、诚信承诺书等纸质版材料上报至科研处(专著需上交原件5-10本);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上交前需经部门内公示,领导签字盖章,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
注:1.所有发表的论文期刊、著作均以纸质出版物时间为准;
2.由学生署名发表的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文,无论文认定书者不予审核通过;
3.各类成果均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不能提供支撑材料的成果不予审核通过,以上各类成果如有异议,须提供成果原件。
(二)时间要求:
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7号下午5点之前,逾期自负。
特别提示:不受理2024-2025学年之前的成果补报
地 址:科研处(综合楼1115办公室)
联系人:史怡明 65502529
邮 箱:kyc@z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