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研究所:
我校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合作协议,需在我校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各相关学院、研究所接到本通知后,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开展申报工作,每个学科申报名额不受限制。各学院初选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请于3月6日下午5点前交科研处209房间。
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报送学院办公室审核(《申报表》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3所示),并同时提交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3)申报人员的主要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按照申报表格中填写的顺序)。
2.各学院审查通过申报人员名单以后,编制一份本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所示.
3. 各学院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经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相关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一起报送科研处。同时,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人员的《申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电话:65502536
附件: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doc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doc
附件3.申报表.doc
附件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5.遴选导师基本条件.doc
201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