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助暂行办法》郑师院行[2012]61号文件要求,校级课题项目实施时间为 1-2 年,科研处现对2012年度校级课题进行集中结项,由科研处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评审。项目组成员在发表、报道本项目研究成果时,应注明“郑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资助项目”字样,省部级以上课题须注明课题项目编号,一篇论文只能注明一个项目,否则不予确认。
附:郑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结项材料要求
1、《郑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结项申请书》一式3份(楷体小四字体填写);
2、鉴定材料:
①课题研究报告3份;
②其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3份(杂志封皮、目录、原文);论文检索页3份;中标省部级课题立项证明3份。
③校级课题申请书复印件1份。
并将所有电子版打包以“姓名+校级课题结项”为主题发到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
校级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关于批准2012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的通知.doc.
3.时间要求: 2014年9月29日前
4.材料报送地点:西校区 行政楼208
5.联系人:王林青
6.联系电话:65501112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