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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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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精神,发展壮大我省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队伍,提高我省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25〕5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须在我省行政辖区内从事技术转移业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内设机构,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

  二、申报条件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过程,提供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服务的实体。

  申报技术转移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有稳定收入,能维持其日常运营活动。

  (三)拥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服务业绩显著经营状况良好。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必要办公设备及稳定客户群与合作伙伴。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稳定的从业人员,其中包含一定数量的技术转移专职人员。

  (六)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制定有明确的技术转移服务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以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信用记录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九)请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25〕51号)具体要求选择技术转移机构申报类别(区域综合类、技术输出类、技术中介类)。

三、申报流程

(一)推荐申报渠道

郑州市所辖企事业单位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由郑州市科技局作为推荐部门,集中受理推荐至省科技厅。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于2025年11月15日18:00前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完成填报后,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线上初审。

2.报送纸质材料。郑州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按照系统生成带水印及页码的PDF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使用A4纸双面印刷书籍式装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5年11月21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1116房间,申报书Word版(内容须与系统一致)发至kyc@zznu.edu.cn。

联系人:霍鹏      联系电话:655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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