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肃学术纪律,净化学术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以郑州师范学院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以郑州师范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要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增强我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二、及时整改落实
各单位结合2024年发布的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二要不断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坚决破除“五唯”倾向,在职称评聘、学位授予、科研考核等环节中,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淡化论文数量和奖项指标。三要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四、总结形成报告
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对于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论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谈话记录、个人陈述)、学术评议(5位专家调查组的评审意见)、学术分委员会认定结论及处理意见,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4),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并将自查报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核查报告、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及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的核查谈话记录;投稿记录、研究数据等证明材料;事实核查人员名单及签字;学术评议专家组名单及签字等)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综合楼11楼1116室)。上述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yc@zznu.edu.cn
联系人:李毅
联系电话:65501112
附件: 1.自查报告提纲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
4.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5.郑州师范学院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