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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4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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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和河南省科协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河南省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拟在全校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

(二)时间

2026年9月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解读国家、河南省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强国建设。

(二)宣传推广学校科技创新成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宣传学校科技创新成效,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形式开展科普,引导公众认识科技、接纳科技、用好科技。聚焦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等最新科创成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围绕老一辈爱国科学家、学校优秀科技工作者事迹,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和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展现我校科技工作者服务科技强国建设的生动实践。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大学生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结合学科优势特色,围绕生命健康、食品安全、人工智能、数字素养、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网络安全、防灾避险、安全生产等公众关注热点,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集中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培养青少年兴趣特长、科学素养、实验能力,吸引更多具有科研潜质的青少年立志投身科技事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交汇点,高校科普是国家科普体系的重要力量,对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月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优势特色,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体验感。活动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和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做好总结,打造品牌。活动结束后,请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子生物实验室、生物工程中心、自然博物馆单位(社科类学院自愿)对本单位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927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照片、视频等)报送至科研处邮箱。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活动组织情况进行一定经费支持。


联系人:徐艳红,联系电话:65502529

邮箱:kyc@z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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