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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次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工作部署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次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我校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优化平台布局、提升创新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范围

  各有关学院和各市级重点实验室要充分认识本次优化重组的重要意义,落实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严守人员稳定、国有资产安全、科研项目接续三条底线,保障科研工作连续稳定,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本次优化重组覆盖我校2023年及以前批复设立的全部市级重点实验室,仅开展整合、调整、撤销、升格退出、规范保留五类处置。各实验室名称、批复文号等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如有遗漏或与批复不一致的,应当在摸底时一并补充更正。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建立台账

  以实验室为单位,对照附件1填报《市级重点实验室摸底调查表》,做到“一实验室一台账”;同时按照附件2编写《建设现状自评与优化重组建议报告》,一实验室一份,并整理提交市级批复文件、省级或国家级平台证明、代表性成果等佐证材料。

  2.第二阶段:分类处置、编制学校方案

  市科技局反馈五类处置初步清单后,科研处将涉及各单位的处置意见点对点反馈。有关单位按处置类型“一类一策”专项材料:拟整合的,提交整合方案;拟调整的,提交调整方案;拟撤销的,提交人员安置、资产划转和在研项目接续安排;拟升格退出的,提交省级或国家级平台批复文件;拟保留的,提交建设提升承诺。

  3.第三阶段:落地实施、总结报告

各单位严格按照备案方案配合做好整合、调整、撤销、升格退出等工作,落实资产清查划转、队伍优化和在研项目接续。科研处统筹推进,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分类处置简要标准

    1.整合一批:同一依托单位内多个实验室研究方向高度相近、团队交叉、场地设备共用、资源分散低效,坚持 “一领域一平台”,整合后只保留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

  2.调整一批:具备固定团队与基础条件,但研究方向老旧、与产业需求不匹配,通过更名、聚焦主攻方向、补充资源实现提质,调整后研究方向必须对接本市主导、新兴产业。

  3.撤销一批:长期无标志性成果、无稳定科研团队、无学术带头人、长期空转不开展科研、领域老化无产业支撑、连续不报年报经提醒仍不整改的实验室予以撤销。

  4.升格退出一批:已升格省级、国家级平台,不再保留市级重点实验室资质,办理退出注销。

  5.保留一批:方向契合产业布局、团队稳定、硬件完备、创新产出突出、运行管理规范,经评估后予以保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备案方案落实整合、调整、撤销、升格退出等工作,做好资产清查划转、队伍优化和在研项目接续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摸底调查表实行一实验室一行,不得漏报、瞒报;专职科研人员、大型仪器设备、科研用房、代表性成果等数据要真实准确、可核查。

  2.各类材料由依托学院审核、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科研处1110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znu.edu.cn

  联系人:赵琳,可通过企业微信联系。

  3.报送材料清单

  第一阶段(摸底自评)需报送材料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报送时限

1

市级重点实验室摸底调查表(附件1)

一实验室一台账



2026年11月

2日下班前


2

建设现状自评与优化重组建议报告(附件2)

各实验室一份,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3

佐证材料

批复文件、省级或国家级平台证明、代表性成果清单等,扫描件打包

        特此通知。


  附件:1.市级重点实验室摸底调查表(模板)
       2.实验室建设现状自评与优化重组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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