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信厅联科〔2023〕49号)任务安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272号)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国家和省级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
基于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建模仿真、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模拟人类外貌、表情、行为,并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虚拟数字人。
(二)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
1.交互终端。扩展现实(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终端及配套感知交互设备、裸眼3D、全息显示等能够显著提升用户沉浸感和交互体验的元宇宙终端产品。
2.技术工具。虚拟空间创作平台、数字人生成平台、智能3D内容生成工具、3D引擎等用于构建和运营元宇宙的创作工具,以及数字人识别、3D模型辨识等元宇宙安全治理工具。
3.行业应用。工业数字孪生管理系统、虚拟实验室、文博VR大空间探索展、虚拟演播室等应用在工业、教育、文旅、通信、电商、传媒等行业的元宇宙典型产品。
(三)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
面向元宇宙基础、基础设施、使能技术、服务应用、开发运营、安全治理等方向,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引领性,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元宇宙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河南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其中,园区案例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运营主体,且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标准案例的申报主体为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案例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数字人案例的申报主体需具备该案例涉及虚拟形象的全部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四)申报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落地应用,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五)申报主体具体要求见典型案例申报书。
三、推荐程序
(一)系统填报
申报主体登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报系统”(https://aihub.caict.ac.cn/meta_case_pr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申请内容上传申报信息(如有申报需求,请及时与科研处徐艳红联系账号密码),申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
(二)案例推荐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材料审核和遴选推荐工作,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13日前统一将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word及盖章的pdf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2025年省级元宇宙典型案例名单,按程序对外公布,同时择优推荐申报2025年国家元宇宙典型案例。
四、宣传推广
对入选的2025年国家和省级元宇宙典型案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通过组织开展案例分享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搭建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典型案例应用推广与实际应用。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吴桂昆0371—65507694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郭晓枫0371—69691761
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李士勇0371—69699713
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
曹中正0371—65888523
校内联系人:徐艳红 655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