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7/5 9:23:00访问量:(0

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应用的规律、模式和方法,引领信息技术研究的发展方向,河南省教育厅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围绕《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目标,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契机,结合河南省教育信息化水平调查指标体系,立足于实践应用,深入推进我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切实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应用保障。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立项、结项工作,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须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附属材料。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可推荐参加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

二、范围和内容
2012年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有关信息技术的研究课题。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在公布的“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内容应围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中应用的热点、重点问题,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为主旨。
三、组织管理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采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校科研处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学校审核同意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立项、结项工作,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各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

 

四、申报要求

 

科研处
2012-7-5 16:16:20

(一)各高等学校原则上限报4项项目。

(二)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经费使用等工作。

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立项项目。两个以上(含)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2年7月10日开通,届时可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访问,也可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scg.haedu.cn访问,流程如下:
(一)各申报人员在7月10日至18日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
(二)各申报人员于7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质档案袋的正反两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换,请自行留底。
六、其他事宜
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须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无故不能完成研究认为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所在单位下次申请项目立项时申报数量予以核减。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附属材料。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可推荐参加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
报送地点:东校区经管楼A207
联系人: 周祎
联系电话:65501006

2012年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清单模板.doc

http://www.haedu.gov.cn/2012/07/02/1341193825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