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3/12 14:05:10访问量:(0

全校各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评选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工作现已开始,现将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以内,其他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15%20%确定。 

  二、申报资格 

1201211日—20121231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等;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2、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和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2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按以下25个学科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体育学;21)心理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审核后按学科分类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材料:申请表3、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需要退回的,请送交材料时提前与科研处说明。 

 4、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原件是否退回等信息。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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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doc

 

 

报送地点:西校区行政楼208

截止时间:49日下午5点

报送材料:申请表3份,原件一份装袋并附封面,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  周祎

联系电话:655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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