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6/7 9:43:17访问量:(0

全校各部门:

    现将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意见》(学位〔201217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统战工作以及维护稳定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规划项目、一般项目和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四类。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对象是: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其它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科研人员。

  2.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一般项目申报不受职称和学历学位限制,可自由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高等学校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19731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以及申报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该研究项目。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

  三、项目课题要求和选题范围

  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实际,省教育厅拟定了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选题应在指南范围内,超出选题指南之外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选题自拟。课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纳入本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管理。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项目申报的审核,在确认申报者资格和所选研究课题符合申报要求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的内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负责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由各高校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类课题的申报课题数量不限。

 

 

选题指南.doc

申请评审书.doc (注意第二页须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送地点: 西校区行政楼208

截止时间: 614日下午5

报送材料: 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电子邮箱: zznukyc@126.com

联 系 人: 周祎

联系电话: 655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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