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3/9 12:55:44访问量:(0

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5〕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限额
限额申报,我院限3项。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月13日前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请于2015年3月13日前向科研部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档: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书和成果电子档打包发至 zznukyc@126.com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林青 王中旸   电话:65502536 报送地点:行政楼206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