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9/2 15:37:10访问量:(0

全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

2016年度集中申报和受理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划(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一、支持对象

  科技攻关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企业的科研团队;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的科研团队;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对象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

  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二、申报渠道

  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项目指南的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2.省直部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与财政(财务)主管部门共同指导项目申报;

  3.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和排序,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份)一并报送。

  (二)预算申报

项目预算的填报和审核推荐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有关规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需依托服务平台实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审方式。

  1.网上申报。在项目预算申报“一上”阶段,申报单位应通过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具体格式见申报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提交主管部门审核(“一上”阶段不需要打印纸质材料)。本次项目申报为项目预算申报“一上”阶段。对于未按要求网报《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

  2.纸质申报。经项目评审并确定项目补助经费预算控制数后,省科技厅、财政厅将审核意见及预算控制数“一下”给项目单位和申报人。在预算申报“二上”阶段,申报单位应根据预算审核意见修改预算,由系统打印出纸质材料(一式份)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经市、县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正式上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费填报。网上填报预算申报书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对于未按要求网报《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经费不予资助。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6年度).doc

 

 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截止时间:2015918日下午5

报送材料: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预算申报书一式两份

报送地点:西校区行政楼208 

联 系 人: 周  祎

电子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电话:655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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