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第二批重点学科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7/5 15:22:37访问量:(0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重点学科体系,提升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和郑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根据《郑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条件分别如下。

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已形成2-3个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科研方向,前期研究基础扎实,在省内相关领域中有较强的优势和特色,经过建设有望使学科整体水平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同类学科前列。

(二)学科队伍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且相对稳定。学术队伍中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数需占总人数的20%以上,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好、组织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必须是教授(45岁以下需具有博士学位)、学术带头人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近三年内,已承担3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有能力申报、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科研经费较充足;或科研成果显著,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四)设置有本科专业,并具有完备的本科生人才培养体系。

积极开展了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申报立项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五)具有学科发展所需要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条件。

(六)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有较强的跨学科合作研究的能力。

二、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各学院(部)根据申报重点学科的基本条件,组织学科带头人填写《郑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和论证材料,学院(部)签署推荐意见,报科研处备案。

(二)科研处对申报学科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科研处将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科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科研处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郑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1),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nukyc@126.com

(二)支撑材料:

包括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材料、学术专著和教材、获奖成果及证书、主要学术论文及载摘情况。具体要求:

1、涉及科研项目的,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提交立项文件的复印件5份。已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需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5份;同时提交结项成果1份。

2、涉及获奖成果的,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5份。

3、涉及学术专著或教材的,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5份。有书评的可提交复印件5份。

4、涉及论文的,应提交发表的报纸、刊物的原件1份(与复印件对照审查后即退还各单位),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5份。



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doc


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11点

报送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及电子稿。

报送地点:东校区综合楼1113办公室

  人: 王中旸 靳梦璐

电子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电话:655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