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9/30 11:22:03访问量:(0

全校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提高立项率,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规定

国家社科基金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三个单列学科分别是教育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艺术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和军事学。

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一)关于青年项目申报的规定: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提交结项申请日在2018年12月20日前的可以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待发布,参照2018年度课题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二、申报对象

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尤其应动员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下列人员和团队必须进行申报:

1.2015年以来引进的博士(人文社科类);

2.我校省级重点学科(人文社科类)、省级研究机构(国家中心城市研究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新团队;

3.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要认真修改选题和内容,充实项目论证后继续申报。

三、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

(一)宣传发动,确定选题(10月19日前完成)

请各部门组织教师学习国家重大热点问题和本学科前沿研究,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相关学科申报团队教师的前期科研成果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查,凝练方向,突出特色,做好人员及团队整合工作;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校内外教师进行指导,申报人员应主动向同行专家或导师请教。各部门应在10月19日前,将确定申报项目的教师名单和所参照的2018年度课题指南编号报科研处。

(二)课题申报论证,撰写初稿(11月27日前完成)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格式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并上报所在部门。学院经过初评形式审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申请书的完整性)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待2019年度正式版本公布后,根据2019年度申报指南和要求修改完善申报书后,按照新版再重新填写。

(三)专家评审、指导、论证并反馈意见(12月中旬前完成)

科研处邀请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开展申报项目论证会,对申报教师的选题(选题的创新性、选题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等)和课题论证进行认真指导和论证,确保申报教师的选题具有创新性和较高水平。申报教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全面提升申报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四)终审和上报(2019年1月)

科研处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确保零差错,并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在正式上报前,科研处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所有申报书按质量高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学校上报名单和排序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具体正式上报时间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通过专家网评但未立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按照《郑州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郑师院行【2018】57)规定,可获得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立项,其子课题可在限项申报的省部级科研项目中优先进行推荐。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研究优势,认真组织动员,做到“应报尽报”,要充分发挥教授(正高)的带头作用,积极鼓励往年未申报成功人员继续申报,力争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中取得好的成绩。



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课题论证》活页.doc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018年国社科申报填写注意事项.doc

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下午5点

报送材料:申报项目的教师名单和所参照的2018年度课题指南编号报科研处(2018年10月19日下午5点);《申请书》及《活页》报科研处(11月27日下午5点)

报送地点:东校区综合楼1116办公室 

电子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电话:655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