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2020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1/29 12:41:43访问量:(0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全面深入开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经研究,2019--2020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引领,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为目标,紧密结合河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回答时代课题,为谱写新时代中原非遗事业新篇章提供更具理论高度的智力支持和更具实践深度的决策建议。

  二、课题选报

  申报人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据《2019--2020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拟定的选题方向申报。每个选题方向或相同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课题。实际立项数根据课题申报、评审情况择优确定。课题类别包括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鼓励课题自筹经费。经评审为立项不资助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研究经费的,立为不资助课题。

  三、申报资格

  (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课题负责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组建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成员既要有专业研究人员,也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到结构合理、优势互补。

  四、申报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命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作为本次申报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本地区和各部门课题申报书的审核推荐工作。申报责任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选题依据、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条件保证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承担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的课题一般不能超过2项。严禁同一课题多头申报。

  (三)申报者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上查询。

  (四)申报书申报人承诺书须亲笔签名,主要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将不予受理。

  (五)如获立项,无特殊情况,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不可更换。

  五、立项及结项

  (一)立项说明

  课题立项专家评审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评审结果将在河南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公示期15天。

  (二)结项时间

  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不包括成果发表时间)。

  (三)成果形式

  论文、调研报告或著作,其中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6000字,发表在报纸上的理论文章不少于3000字,调研报告不少于10000字。

  六、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式15份(其中3份须盖红章,其余可以复印)交至综合楼1115,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不受理个人申报。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65502529

附件:

《2019--2020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指南》.docx

《2019--2020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申报清单》.docx

《2019--2020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