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5/14 17:37:45访问量:(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31号)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体或个人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课题、理论文章、著作等。

二、申报办法

符合规定要求的参评成果,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参评意见。高校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0项。申报人到学科所在学院报名。

三、申报材料

(一)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及其电子版,文字材料原则上只需提供复印件。

(二)调研成果参评需提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科研成果参评需提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三)《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序)(见附件3)。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初评、专家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调研科研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二)初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人员组成初评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按照多于奖项设置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评审对象,提交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后的调研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

(四)认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发文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五、奖励表彰

调研成果与科研成果分开评选、表彰。调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科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双面打印)或《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双面打印),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综合楼1115,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znukyc@126.com。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下午4点

报送材料:一式3份。

报送地点:东校区综合楼1115办公室

电子邮箱:zznukyc@126.com

电话:65502529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附件3: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