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0/21 15:53:52访问量:(0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经研究,本届评选20名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省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我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成长,不断提升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201211日至201912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4(4)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或2(2)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4(4)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7.建有个人自媒体账号,同时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今日头条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理论文章4篇以上。

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学院(部)为单位报送

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管、历史、文教4个专业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二份(含报刊封面、目录)。

3.网络发表的社科理论成果需有推荐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其它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电子材料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znu.edu.cn

六、上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11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于振

联系电话:(037165502536;

地址:综合办公楼1113。

详情请登录河南省社科联网站(www.hnskl.org)。

附件:第十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

         推荐表.docx

         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