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二批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以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科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对科普工作的实际需求,以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学科的三级以上学科(专业、领域、行业)为单元,各推荐1-2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普能力的专家为本学科、专业或行业首席科普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三)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四)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评聘程序 (一)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推荐遴选聘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基本条件,遴选推荐对象,填写《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推荐表》,向省科协推荐。 (三)省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具体评审意见。经省科协党组审定和社会公示后,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证书,聘期5年。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科学传播。面向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结合学科(专业、领域、行业)的国际国内省内重大科技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创新科普活动方式,推动形成学科或行业科普品牌。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权威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传播本学科或行业科技工作者的共识,科学引导社会舆论。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科学传播。 (二)开展科普创作。围绕前沿科技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等,注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开发或推介优秀科普教材、展教品、图书、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要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发明和创新成果。 (三)推动拓展学科和行业科普工作。广泛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学科或行业加强科普设施、科普人才、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等建设,组建科技志愿服务团队(组织),成员不少于20人,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PC端:www.stvs.org.cn,微信公众号:科技志愿服务)注册。推动所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面向公众开放重点实验室、生产线、科技博物馆等。 (四)参与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对科普工作建言献策。参与科普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和学习、培训,不断探索科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2次科普活动或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在媒体上发表1篇以上科普文章。 五、有关要求 (一)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是我省科普工作领域的最高荣誉性称号,是引领、推动、创新科普工作,服务我省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高层次科普人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本学科、本行业有影响力的专家推荐上来。 (二)各全省学会、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科协、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对第一批首席河南省科普专家及其团队工作进行总结后,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省科协组织复审,复审通过的,继续聘任为第二批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 (三)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在聘期内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时,可以“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牵头组织公益性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时,可以“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团”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 (四)推荐单位填写《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每位首席科普专家填写一张),于7月15日前将《推荐表》word版发送到zznukyc@126.com,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吕国宁 联系电话:65502529
关于推荐第二批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7/1 11:01:34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