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持续推进教育实证研究,现启动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按照申报成果类别分设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位论文奖。 2.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优秀学位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奖金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睿易教育实证研究专项基金提供。 二、评奖范围与成果要求 3.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范围为2019年度在国内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研究论文;优秀学位论文奖评选范围为2020年已经通过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成果作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应为实证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评审程序 5.单位推荐。由学院(部)进行推荐,必须与教育科学相关。每个单位推荐成果不超过2项。 6.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秘书处将成立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通讯评审、终评,在坚持以实证研究方法为基础的前提下,注重成果的学术质量与实际贡献。 7.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拟于2020年10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申报办法 8.各推荐单位填写《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和《推荐成果一览表》,纸质版盖学院公章,报送科研处1113室,其电子版连同成果电子文档(全文)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znu.edu.cn。 9.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启动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8/5 10:50:16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