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师范学院2021年度 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12 17:34:33访问量:(0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河南省2021年度社会科学普及周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上阔步前进,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展现社科担当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8日—24日

四、参与学院(部)

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社会服务与发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体育学院、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艺术部。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为充分发挥我校作为高校社科联的职能,积极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社科素质,对科普知识进行新媒体宣传。希望通过社科普及活动能够让在校大学生了解各领域人文社科知识、相关政策等,倡导当代大学生要学社科、爱社科、用社科,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积极面对学习、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同时面对社会大众进行社科成果普及和推介。在学校拟定的社科普及周活动项目外,学院(部)可进行创新自定项目。

(一)科普知识新媒体宣传

本活动将向各社科学院征集“社科普及知识小讲堂”,组织相关学院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近期科研成果,总结梳理成简单、易懂并具有传播性的知识点,通过学院内自媒体平台和校宣传部自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应用。

活动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活动对象: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大众

活动内容:根据学院学科优势自定

(二)自拟活动

相关社科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科普宣传活动,并将活动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包括活动的组织情况、活动内容及活动反馈,相关影像资料。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学院(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整合,紧扣主题,积极组织各类社科普及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部)要有效借助各种传播手段,加强对普及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科普及舆论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学院(部)在普及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和活动总结于10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

七、材料上交要求

1. “社科普及知识小讲堂”,要求围绕自身学科特色及普及周活动主题进行撰文并配有相应图片。学校将择优面向社会进行普及推广,学院也可利用已开通的自媒体账号进行宣传普及。上报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21日。

2.其他形式的普及活动材料如视频、图片等随活动总结一同上报至科研处,上报时间为10月26日之前。

所有资料只需发送电子版即可。

材料上交邮箱:kyc@zznu.edu.cn

联系电话:0371—65502536

联系人: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