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21 16:46:04访问量:(0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1〕7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663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具体要求

1.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我校通过郑州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Excel格式)。申请单位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3.报送时间、地点: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复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至科研处1115,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怡楠 0371-65501077

电子邮箱:kyc@zznu.edu.cn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doc

附件2 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

附件3 真实性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