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1/23 15:17:23访问量:(0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激发我校科研人员申报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决定提前启动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在往年组织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贯彻“提前启动,深挖潜力,应报尽报,多方联动”的总体工作思路,树立信心,积极组织。

重点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下列人员提出项目申请:

1.近五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特别是青年博士;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以上第1类人员中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条件的必须申报,如未能申报,原则上两年内不给以推荐、资助其申报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三年新进博士未提交申请书者,原则上科研启动基金暂缓划拨;同时减少其所在学院的限额项目申报数。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请人提前撰写申请书

1.对于近年来已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但未获批资助的项目申请人,请及时对照相关评审意见,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如调整申请书内容或补充预实验数据等;
    2.对于首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的老师,可参考2021年申请书模板提纲进行撰写。

(二)申报项目论证

各学院制订项目论证工作计划,按照项目论证工作计划开展论证。论证形式可采取学术讲座、专家咨询、学术沙龙、学院会议等多种形式。论证专家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深指导专家指导为主。

三、申报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1. 2021年12月10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选题和申请书初稿,各学院组织至少一轮选题专家论证。

2. 2021年12月20日前,学院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深指导专家(请提前将专家信息报备至科研处)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并对项目论证予以指导,每次论证结束后,项目申请人都要根据评审意见或专家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提高申情书质量。本着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格局,会议安排向全校公开。

3. 2022年1月31日前,学校根据基金委的申请通告发布申报正式通知,对《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进行解读,申请人根据最新指南进行申请书的修改和完善。

4. 2022年2月28日前,学院组织或课题组团队向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咨询,修改完善申请书。

5. 2022年3月7日前,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自查后网上提交申请书,学院科研秘书和基金申报专员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6. 2022年3月15日前,科研处组织学院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所有项目形式审查合格,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定稿提交基金委。

7.本通知所涉及的相关时间节点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正式申报通知中的时间要求进行更改,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科研处将全力做好申报工作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对组织优秀的学院进行倾斜性奖励和扶持,以充分调动各二级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请各二级单位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吕老师 65502529(自科)、于老师 65502536(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