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3/1 16:36:47访问量:(0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学专家在课题评审、成果评价、学术决策、学校改进、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对我省“教育科学专家库”进行更新完善。现将推荐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调整完善教育科学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在职教育科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公正廉洁,原则性强,愿意承担教育科学评审、评价等工作。

2.高等学校推荐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中专及中小学推荐人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教育专业水平和学术声望。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育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科)课题2项以上。

4.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科学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至少1篇在近3年发表),或独著出版不少于20万字的教育科学学术著作1部以上。

5.教育科学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地厅级奖励2项以上。

三、推荐程序

1.推荐教育科学专家须由被推荐人如实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符合推荐条件的证书、期刊、著作等原件;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部、院、系)认真审核有关证书、材料,确保其真实有效,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证书、期刊、著作等材料原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退还被推荐人。

2.学院(部)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3.上述表格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 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同版电子稿,需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以教科专家库+学院名称命名,推荐表以被推荐者姓名命名。

4.材料报送日期:2021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可酌情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综合办公楼1113室

联系人:于振

联系电话:65502536

电子邮箱:kyc@zznu.edu.cn

推荐表.docx

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