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6/1 8:14:22访问量:(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决策部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标杆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技术、产品、品牌、服务、商业模式、管理、组织、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首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学生(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市级以上创新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优先。

  (六)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者优先。

  (七)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八)创新发明被企业采纳转化的学生优先。

  (九)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曾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初选

  限额推荐,我校限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省教育厅。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单位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事迹不突出者不予推荐。

  时间:2022年6月15日前将推荐表、支撑材料、汇总表各一份报送至综合楼1115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人:吕老师 65502529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docx

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