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3/10 9:59:55访问量:(0

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预计3月底启动。为提前谋划做好我校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确保提名工作流程公平公正,紧扣时间节点完成提名受理推荐工作,提高我校申报项目质量和数量,现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授予省科技进步特等奖。被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1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2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202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4.其他问题可参照《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意向材料内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或组织名称、国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省内合作的主要单位、对推动我省对外科技合作和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学科分类、任务来源、项目起止时间、奖励类别、报奖等级;

2.项目简介;

3.主要科技创新;

4.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

6.论文(专著)目录;

7.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

(二)申报意向材料时间

请于3月14日17:00前,将意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nukyc@126.com。

(三)完成正式提名材料准备工作

请意向申报单位于3月31日前,参照《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遴选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的通知》(相关通知及附件自行到郑州市科技局官网https://zzkj.zhengzhou.gov.cn/tzgg/6357116.jhtml查看下载)的要求,完成正式提名材料准备工作,待3月底省厅正式通知下发后,根据要求再行微调。正式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日-4月5日前提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吕国宁 65502529

附件:1.《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docx

2.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意向申报单位联系表.docx

3.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常见问题解答(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