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优化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按照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要求,结合《郑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需补充征集郑州市软科学研究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主要适用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咨询论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咨询论证、评审评估评价、结题验收等活动。 学科门类为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等,专业类包含但不仅限于政治学类、社会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金融学类、法学类、统计学类等,或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熟悉国内、省市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经验。 二、征集条件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4.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二)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 (1)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管理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职务。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3)担任市级以上社会团体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 (4)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6)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高级管理人员。 (7)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三、入库方式 1.专家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请专家根据科技专家管理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科分类及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学术成就、特长经历等信息,将作为系统自动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基础条件。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仅用作专家咨询报酬发放,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否则专家费将无法发放。我局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3.需要完善信息的专家会收到手机短信,请按照短信内容的要求步骤,上网完善核实相关信息。 4.各单位和个人请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对个人和单位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录。 四、联系方式 吕国宁 65502529
关于补充征集郑州市软科学研究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5/30 15:22:55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