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 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 业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标杆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 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 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 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学生(包括 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 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自强不息、 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 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 范作用。 (五)市级以上创新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优先。 (六)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者优先。 (七)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 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八)创新发明被企业采纳转化的学生优先。 (九)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 (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 益与经济效益。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曾 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 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 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初选 限额推荐,我校限报 1 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 送省教育厅。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 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请于 6 月25 日前将本单位大学生“创新之星”申报 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 PDF 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 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25 日。 联系人:吕国宁 65502529
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 遴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6/15 15:18:36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