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 17:47:51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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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实施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包含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和市、县资助科技特派员等。

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培训、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苗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等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服务目标:受援县(市、区)(以下简称“受援县”)至少一个受援单位的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包含省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和市、县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等。

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县提出的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供产业发展咨询、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

服务目标:受援县至少一个产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服务期限原则上到2025年。根据年度履职情况、科技特派员意愿、受援县和受援对象需求,每年适时进行部分调整。

(二)服务时长

科技特派员每年原则上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服务团成员合计年服务总天数不少于30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0人次。

(三)服务台账

每次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后,需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单,经服务对象评价后,向受援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报备。

(四)挂牌服务

为便于群众识别、咨询和监督,同时扩大科技特派员品牌影响力,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成员服务时要佩戴“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胸牌并表明身份,同时在服务点悬挂“服务联系卡”,服务团另需在服务点树立服务基地标牌,开展培训、宣传报道中需有科技特派员相关标识显示。

三、绩效评价与支持政策

通过实地考察、动态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价、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特派员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对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不受名额限制;对评为良好及以上且下年度参与征集的予以优先续聘;对不合格的予以调整退出,之后不再选派,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

四、征集选派要求及程序

见附件。

五、关键时间节点

省资助科技特派员:科技人员对接、受援对象提交时间4月1日前,受援县审核提交时间4月3日前;

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系统提交时间4月8日前,模板见附件;

市县资助科技特派员(团):系统提交时间4月15日前,模板见附件;

省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3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人:霍鹏

联系电话:655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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