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4/7 9:14:20访问量:(0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释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应用研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年度项目、青年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三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按照经费资助方式,以上三类项目均按照资助性计划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两种方式进行立项。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各高校按每项1万元进行经费资助。

(二)项目申报限额

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和以往年度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每校申报项目数量总额分配如下: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每校不超过80项,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每校不超过50项,其它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每校不超过30项,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15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不超过8项。

为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和思政教师的支持力度,每校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中,青年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50%,思政专项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10%
  
(三)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三、申报资格

所有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项目的申报,提倡并鼓励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年度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

(三)思政专项项目申报人,主要面向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宣传、学工、团委等部门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的教师。

(四)每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主持1项,不能跨类别重复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且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离退休教师、学校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项目,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六)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不包括主持人)。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在研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

2.有在研省级以上(含省级)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者;

3.已承担省教育厅其他计划内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4.所主持的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四、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2448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登录进行申报,其工作流程如下:

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填写《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并于421日之前在线提交。请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申报单位须在422日之前将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部)公章后,相关领导签字后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1113,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学院(部)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四)各申报单位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到省教育厅。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联 系 人:于振  0371-65502536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71-56713633

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