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4/19 11:37:20访问量:(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第一战略的重要举措,聚焦培育“7+28+N”产业链群,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省级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推荐与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目标任务明确,发展方向明晰。高校和企业需签订有效期 3 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

2.研发团队稳定,已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

3.科研设施完善,团队成员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空间,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资源保障充分,高校和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 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高校与业需依托研发中心已开展实质性的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性的标志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推荐数量

  本校限申报1项省级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推荐。

三、推荐方式

1.请各科研机构、实验室、理工科学院依据申报大纲(见附件 2)要求,编制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请材料。

2.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4月22日8:00系统正式开放,4月25日17: 30申报系统关闭。请申报单位务必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评审和结果公布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校企研发中心进行材料评审 现场考察,经综合平衡、统筹研究后,确定并公布认定名单,并对认定的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采取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30万至 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将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于4月23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1116室。

2.新增研发中心统计

请各科研机构、实验室、学院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填写2023--2024年度(2023.7至今)新增《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人:  陈 晓

联系方式:655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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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800-1636

附件1.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2.2024 年度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