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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名家讲堂”活动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15/6/16 16:16:14访问量:(0

 

按照学校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名家讲堂”的作用,扩大专家讲座的受众面,对校内各单位申请聘请校外专家开展“名家讲堂”活动,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第一步,在科研处网页“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学术活动”——“学术讲座”——“讲座新增”中登记,要求信息填写完整;

 第二步,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1、“关于举办‘名家讲堂’的通知”(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zznukyc@126.com),由科研处在科研处网页上面向全校师生发布讲座通知;2、填写“名家讲堂申报表”(见附件2),由科研处处长签字后交科研处209房间存档;

第三步,填写“郑州师范学院学术讲座支出单”,并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

第四步,讲座结束后,将新闻稿、讲座照片发到科研处邮箱,“名家讲堂总结表”(见附件3)和审批签字后的“郑州师范学院学术讲座支出单”交科研处209房间。凡是没有提供以上完整资料的,由承办部门承担讲座经费。

    本规定自2015616日起实施。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