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公告
关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1/3 9:58:24访问量:(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学校现开展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4号)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6号)相关文件及学院补充规定进行硕导遴选(注: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专业学位硕士导师)。

二、硕导申请申请人材料提交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按顺序附上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研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延期项目一律视为非在研项目);

4.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6.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是河南师范大学现有的专业硕士学位点,审批表中的近3年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至今。请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校文件条件执行。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科研处不受理。

四、其他

1.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研处认定为准。

2.硕导遴选中关于教育厅科研成果奖励是指:河南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厅社科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3.请于2021年11月5日下班前把纸质版交到综合楼503,电子版发到:kyc@zznu.edu.cn

4.联系人:科研处王中旸,18839792600。

五、附件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doc

河南师范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点名单.docx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