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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1/12 11:33:55访问量:(0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行为道德规范建设,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营造鼓励创新、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我校将开展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

(一)自查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

(二)自查内容:

1.通过论文中介或论文“工厂”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2.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3.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4.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5.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6.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7.一稿多投或以相同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同级别课题。

(三)自查工作:

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制定工作方案,针对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自查。各位教师结合自查情况,如实填写《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表(教师用表)》(见附件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师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情况,填写本部门《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情况汇总表(部门用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12月1日之前将部门用表报科研处1115(纸质材料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zznu,edu,cn,如疫情防控导致纸质材料无法报送,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抽查阶段

(一)抽查阶段时间:2021年12月开始

(二)重点抽查内容:

1.通过论文中介和论文“工厂”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2.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3.一稿多投或以相同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同级别课题。

(三)抽查工作:

科研处将对近五年来各学院在科研奖励和科研津贴统计中上报的材料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涉及学术不端的信息和行为,及时向我校学术委员会通报,依据《郑州师范学院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郑州师范学院学术论文著作发表负面期刊审查制度》等相关规定,会同各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中旸  王怡楠   联系电话:65501112

附件1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表(教师用表).xls

附件2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情况汇总表(部门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