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学术活动管理,严把学术讲座内容政治思想关,杜绝讲座内容涉及宗教问题,更好地发挥名家、教授、博士的学术引领作用,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规范审批手续,现将申办流程调整如下: 一、讲座申报 1、承办部门在科研处网页“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学术活动”—“学术讲座—“讲座新增”中登记,要求信息填写完整,科研部门予以初审。初审合格后,科研处通知承办部门。 承办部门提前7个工作日填写《关于**做客我校名家讲堂的公告》(见附件1)和《郑州师范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2),首先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把关,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书记院长联签并盖章,再到学校科研处、宣传部审核,该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科研处、宣传部各存一份;第三步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1113房间存档。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znu.edu.cn) 2、科研处对上述两个附件审核后,在科研处网站“讲座通知”模块向全校师生发布讲座公告。 二、讲座准备 1、科研处根据讲座公告内容统一制作海报。 2、科研处在东西两个校区公共区域和讲座地点张贴讲座海报。 三、讲座过程 1、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讲座质量和会场秩序井然有序。 2、承办单位留存讲座照片和PPT,知名专家的讲座保留影像资料。 四、讲座总结 1、讲座结束后,承办单位24小时内完成填写《名家讲堂总结表》(见附件3)、新闻稿(新闻稿格式以WORD+最少3张照片形式)、讲座PPT及知名专家的影像资料、《郑州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见附件4)工作,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依照学校规定对《郑州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附件4)进行审核并反馈信息。 2、承办单位将经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签字后的新闻稿和名家讲堂总结表(附件3),连同经院长签字盖章后的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附件4),在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1113房间。 3、科研处依照学校规定履行《郑州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审批报销手续。 4、对于不能按照时间和审批要求举办的讲座,讲座经费由承办学院承担。 联系人:于欢 联系电话:15538007750 郑师院行 【2018】70号 郑州师范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修订).pdf 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doc 郑州师范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办流程图.docx
郑州师范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办流程
更新时间:2021/4/19 9:47:20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