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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3 10:55:45访问量:(0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郑州师范学院章程》,按照《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长:张铟

副组长:周倩  胡明生

  员:于浩  邵君舟  杨朝红  徐明成  晋争  孙辉 

工作人员:党政办公室、纪委、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各1人,科研处2人。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成就。

3.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无不良学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4.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职。

5.原则上应担任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1969331日以后出生)。

三、选举办法

校内各单位根据《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办法》文件要求,按程序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四、报送时间

321日前报送《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填写)和《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所在部门填写,盖章)各1份至工作小组办公室(科研处1116房间);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kyc@zznu.edu.cn

 

联系人:李毅    电话:65501112

附件: 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