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郑州师范学院章程》,按照《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组 长:张铟 副组长:周倩 胡明生 成 员:于浩 邵君舟 杨朝红 徐明成 晋争 孙辉 工作人员:党政办公室、纪委、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各1人,科研处2人。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成就。 3.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无不良学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4.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职。 5.原则上应担任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举办法 校内各单位根据《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办法》文件要求,按程序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四、报送时间 于3月21日前报送《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填写)和《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所在部门填写,盖章)各1份至工作小组办公室(科研处1116房间);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kyc@zznu.edu.cn 联系人:李毅 电话:65501112
关于开展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3 10:55:45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