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管理,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郑州师范学院章程》和《郑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开展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过程,进行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学术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院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的人数和学科结构等合理确定委员名额,保证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平性,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2.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依照民主、公开、自愿原则,经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 3.各二级党组织应对委员候选人的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廉洁自律、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委员候选人名单报本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二级学院全体教授(研究员)民主选举产生;教授(研究员)人数不足5人的二级学院,应由全体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选举产生。 4.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2;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担任委员(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连任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委员总数的2/3。 5.各二级学院选举产生的委员名单,须向本学院所属二级党组织报告,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完善换届工作相关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学院实际,在本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加强党对学术组织的领导,精心部署,充分发挥本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2.严守纪律程序。各二级学院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院教职工意见,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换届产生的委员结构符合本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 3.按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换届工作完成时间要求,认真细致完成换届工作,并安排专人按时按要求报送换届工作相关材料,确保所报信息规范、真实和准确。 四、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郑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基本情况备案表》报送至秘书处(东校区综合楼11楼1116室)。 联系人:李毅 电话:65501112 附件: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5/20 17:09:42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