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18 15:56:03访问量:(0

全校各单位:

为上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我校数据,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云平台的检查,现启动2015自然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奖励统计工作,第一次申报为云平台登记阶段,请各位老师自行登录云平台,填写发表论文、教材、专著、项目(结项项目、教育厅项目、未结项但带经费项目)、专利、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以部门为单位打印上报各类成果清单,未填报云平台数据者将影响本人科研奖励核算及科研工作量计算,请按要求认真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方式

个人登录云平台填写成果信息,交原件至本部门,本部门对照原件审核云平台数据,显示机构通过后,以部门为单位分类打印云平台审核结果清单上报科研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

二、统计范围

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完成单位为郑州师范学院,201511日——20151231日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

1主持结项的课题项目;未结项但带经费的项目。(2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主编的专著及教材;(3)排名第一的省部级及以上奖成果;(4)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

注意事项:  

1. 研究报告填写时是否被采纳(有采纳证明),如无省政府红头文,一般填写“否”。

2. 已经登录过的科研成果,切勿重复登记。

3. 成果第一人登录,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登记。

三、统计要求

1.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录入成果信息。

(网址:zznu.rcloud.edu.cn,或从我校科研处网站链接登陆)

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成果均不予以科研成果奖励及科研积分核算。

2.提交成果原件至本部门进行网上审核,经部门审核后,登陆个人云平台查看成果信息显示“机构通过”。

四、部门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材料清单:

经本部门网上审核后显示机构通过的各类清单。(云平台科研成果下的论文成果、著作成果、研究报告、鉴定成果;知识产权下的专利成果、著作权;科研奖励下的成果奖励等)

 2.时间要求:

11224日上午12点前部门审核完毕。

212月25日上午12点前交打印的云平台审核数据。

云平台未要求录入的成果及奖金的核算等事宜待第二次上报时一并进行。



联系电话:65502536

附:网上登记注意事项:

1.成果须由申报人使用系统我的成果栏目下论文成果新增功能进行网上申报,多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并为每个参加者登记撰写字数与贡献率。其中“工作量”是指该教师2015年投入此项目研究的时间,以“月”为单位,填写1个月

2.科研成果在系统中录入时,除打“*”号栏目必须填写外,还请尽量完整填写其它信息,比如著作类请填写ISBN号,论文类请填写期刊ISSN号等。

3.科研成果录入中项目来源栏是指著作、论文为何种项目成果。社科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理工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非立项研究。如确为项目成果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对应选择,同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号等基本情况。
    4成果奖励,点击左侧工具栏的“我的奖励”→“成果奖励”后填报,云平台只填报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国家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部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是指省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不包括省社科联的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