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2016.1.1-2016.12.31)
更新时间:2016/12/22 12:01:41访问量:(0

全校各位老师:

为上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我校数据,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云平台的检查,现启动2016自然年度(2016.1.1-2016.12.31)科研成果奖励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目的和对象

本次统计为向上级部门上报我校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我校科研成果奖励奖金核算(会计年度不能跨年,只能按自然年度)和印制我校年度科研成果汇编。与2016年6月16日的科研工作量统计不同(为计算校内津贴而近年新增的一项统计)。

统计对象是我校全体老师,包括教学、行政、教辅等人员。

二、统计方式

申报为云平台登记+填报Excel纸质表格+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共计5项。

(1)请各位老师自行登录云平台,填写发表论文、教材、专著、课题项目(包括结项项目、教育厅项目、未结项但带经费项目)、专利、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未填报云平台数据者将影响本人科研奖励核算与发放,请按要求认真填报。

(2)下载附件Excel表格(该表格为核算奖金依据),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将该Excel表格电子版、成果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交本部门汇总,核对奖励金额在部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本部门对照原件审核云平台数据,显示机构通过后,以部门为单位分类打印上报云平台登记审核后的各类成果清单,一同将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Excel汇总表上报科研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上交前需经部门内公示、领导签字盖章。

三、成果范围

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完成单位为郑州师范学院,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

(1)主持并结项的课题项目。(2)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主编的专著及教材;(3)排名第一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4)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

2015年度漏报的科研成果,2015年已报已奖励的清单见科研处网站科研成果栏内的2015年度郑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年度报告。不受理2015年之前的成果补报。

四、部门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材料清单:

经本部门网上审核后显示机构通过的各类清单。(云平台科研成果下的论文成果、著作成果、研究报告、鉴定成果;知识产权下的专利成果、著作权;科研奖励下的成果奖励等)

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汇总表、公示情况。


2.时间要求:

2016年12月30日上午12点前。

电子邮箱:zznukyc@126.com

联系电话:65502536

云平台登记注意事项:


1.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录入成果信息。

研究报告填写时是否被采纳(有采纳证明),如无省政府红头文,一般填写“否”。

已经登录过的科研成果,切勿重复登记。

成果第一人登录,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登记。

2.成果须由申报人使用系统“我的成果”栏目下“论文成果”中“新增”功能进行网上申报,多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并为每个参加者登记撰写字数与贡献率。其中“工作量”是指该教师2016年投入此项目研究的时间,以“月”为单位,填写1个月。

3.科研成果在系统中录入时,除打“*”号栏目必须填写外,还请尽量完整填写其它信息,比如著作类请填写ISBN号,论文类请填写期刊ISSN号等。

4.科研成果录入中“项目来源”栏是指著作、论文为何种项目成果。社科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理工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非立项研究”。如确为项目成果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对应选择,同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号等基本情况。
     5、成果奖励,点击左侧工具栏的“我的奖励”→“成果奖励”后填报,云平台只填报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国家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部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是指省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不包括省社科联的优秀成果奖。

 6.提交成果原件至本部门进行网上审核,经部门审核后,登陆个人云平台查看成果信息显示“机构通过”。

附件:

最新2014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xls

2016年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社会科学卷).pdf

2016年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卷).pdf

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