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4年度标志性科研业绩、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量录入、核算等工作。标志性科研业绩是我校各单位、个人科研工作核算、学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志性科研业绩统计按照我校标志性科研业绩相关评价办法执行,科研工作量按照我校科研工作量相关核算办法执行。 二、统计方式 (一)请教师个人自行登录云平台,填写并上传以下信息: 1.核对个人信息,如:工号、职称、学历、证件信息、联系方式等,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新。 2.主持的科研项目,如之前登记的项目已结项,请自行更改状态。审核自己的项目,如有重复登记,请修改。 3.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主编的专著。 4.排名第一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只填报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其他地厅级奖不填。“国家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部级奖”是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是指省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不包括教育厅、省市社科联等优秀成果奖。 5.第一申请人受理或已授权的专利。 (二)云平台登记注意事项: 1.“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zznu.rcloud.edu.cn,或从我校科研处网站链接登陆,未填报云平台数据者将影响本人科研奖励及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发放,请按要求认真填报。 2.研究报告填写“是否被采纳”时,凡没有省政府红头文,一律填“否”。 3.只登记我校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人为我校教师的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由第一人登记,并为每个参与者登记撰写字数与贡献率等,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登记。已经登记过的科研成果,切勿重复登记。 4.科研成果录入中“项目来源”栏是指著作、论文为何种项目成果。社科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理工类非项目成果请选择“非立项研究”。如确为项目成果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对应选择,同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号等基本情况。 三、部门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上交材料: 本部门参照文件审核原件,并对比云平台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核对无误后机构通过。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各类成果复印件、标志性科研业绩和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公示情况、诚信承诺书等纸质版材料上报至科研处(专著需上交原件5-10本,否则影响标志性科研业绩统计);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上交前需经部门内公示,领导签字盖章,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 注:1.所有发表的论文期刊、著作均以纸质出版物时间为准; 2.由学生署名发表的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文,无论文认定书者不予审核通过; 3.各类成果均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不能提供支撑材料的成果不予审核通过,以上各类成果如有异议,须提供成果原件。 (二)时间要求: 标志性科研业绩和科研工作量纸质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7号下午5点之前,逾期自负。 特别提示:不受理2024年之前的成果补报 地 址:科研处(综合楼1115办公室) 联系人:史怡明 65502529 邮 箱:kyc@zznu.edu.cn 附件: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模板).xlsx 6.郑州师范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修订).pdf 7.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列表(2023-2024).pdf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标志性科研业绩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17 15:53:35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