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签订审批流程
更新时间:2018/7/3 17:58:22访问量:(0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校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现就郑州师范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签订审批流程作以下说明:

(一)拟定协议

郑州师范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是指在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过程中,以郑州师范学院为一方当事人,以本校师生员工为项目负责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书面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参照示范协议文本(详见科研处网站),与合作对方商定协议具体内容,也可与对方协商自拟协议。

(二)协议审核

协议经院(系)初审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师范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签订备案表》,报科研处复核审查。协议内容涉及其他院(系)的,复核审查前还需相关院(系)会签。

(三)协议签订

协议审核通过后,产业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需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郑州师范学院”公章的,由产业科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给予开具郑州师范学院用印单,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四)对方办理手续

对方办理签订协议的有关手续(也可先由对方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再由学校签字盖章)。对方若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代理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其提供证明该代理人有权签订相应协议的授权委托书。

(五)协议备案

协议一式至少4份,产业科、协议双方、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各执1份。协议由我方首先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我方盖章后1个月内将经对方签字(章)、盖章的协议原件分别交其所属院(系)和 产业科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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